新安晚报 安徽网  11月17日,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《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(草案修改稿)》。关于人才引进,草稿修改稿新增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柔性引才机制,引进各类人才创新创业。有关招聘会不得向用人单位、求职者收取费用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高级人才寻访服务应当保守相关秘密。

在人力资源市场培育方面,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发展为家政、医疗护理、养老、托育等提供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,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相关类型培训。同时,增加规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高等院校、职业(技工)院校与企业对接活动等。

为加强人力资源合作交流,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,鼓励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展会活动,促进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本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。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人力资源信息共享,共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合作机制等。

在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方面,草案修改稿新增规定,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网络招聘服务监督检查的情况,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;网络招聘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。

新安晚报 安徽网 记者 叶晓

编辑  许大鹏